余杭区企业以工代训补贴,这笔钱怎么领看这里
2020-12-03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DYB8RQC_k3JWXhpXHSjK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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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中的稳就业工作,根据省市文件精神,余杭区企业以工代训补贴申报工作正式开始,申请时间截至2020年12月31日

申请详情往下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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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吸纳劳动者的中小微企业(简称第一类补贴对象)

对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以就业部门登记为准),由中小微企业新吸纳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可根据吸纳人数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

2.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简称第二类补贴对象)

对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的企业,组织职工开展以工代训的,可根据组织以工代训人数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

列入各地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不纳入以工代训补贴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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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标准为每人500元第一类补贴对象享受以工代训补贴人数,按2020年1月23日至补贴申报日实际吸纳人数(以缴纳失业保险人数为准)计;第二类补贴对象享受以工代训补贴人数,按申报日上个月企业缴纳失业保险人数的18%计(实际补贴人数四舍五入)。同一企业享受上述两类补贴的总人数不得超过企业缴纳失业保险人数。

余杭区中小微企业享受第一和第二类补贴,其他企业原则上全部纳入第二类补贴对象范围。

举例1:

某企业为余杭区中小微企业,申报日上个月企业缴纳失业保险人数为818人,符合补贴条件的新吸纳劳动者为66人,则享受以工代训补贴金额为:

第一类补贴对象享受人数为66人,享受金额为66人×500元/人=33000元;

第二类补贴对象享受人数为818人×18%=147.24,四舍五入为147人,享受金额为147人×500元/人=73500元

 企业可享受以工代训补贴为第一类补贴对象享受金额加上第二类补贴对象享受金额,即33000元+73500元=106500元。其中第一类补贴对象享受人数加上第二类补贴对象享受人数小于上个月企业缴纳失业保险人数,即66人+147人=213人小于818人,符合要求。

举例2:

某企业为余杭区中小微企业,申报日上个月企业缴纳失业保险人数为818人,符合补贴条件的新吸纳劳动者为688人,则享受以工代训补贴金额为:

第一类补贴对象享受人数为688人,享受金额为688人×500元/人=344000元;

第二类补贴对象享受人数为818人×18%=147.24,四舍五入为147人,享受金额为147人×500元/人=73500元

其中第一类补贴对象享受人数加上第二类补贴对象享受人数大于上个月企业缴纳失业保险人数,即688人+147人=835人大于818人,不符合要求。按文件规定,企业可享受以工代训补贴的人数最高不超过818人,即第一类补贴对象享受金额加上第二类补贴对象享受金额最高为818人×500元/人=409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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