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杭州市众创空间管理办法》(杭科高〔2021〕90号,以下简称《办法》)和我局年度工作安排,现将2022年度市级备案众创空间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本年度参加申报市级备案的众创空间,运营时间截至区经科局推荐时须满12个月,符合《办法》认定条件。已通过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的运营单位不再重复申报市级备案众创空间。招商性质的各类科技产业园及商业写字楼不得申报。
二、备案条件
1.申请市级众创空间备案,应具备以下条件:
1、众创空间运营单位应当是在本市注册的独立法人,空间运营满12个月。
2、具有不低于500平方米的孵化场地,属于租赁场地的,应保证3年以上有效租期(自申报年度开始计算)。
3、管理运作规范,有完善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和创业服务能力。申请备案时,空间内创客企业(项目)不少于15家,其中经备案的企业不少于8家。
4、设立面向众创空间内创客企业(项目)的创投基(资)金或签约长期合作的创投基(资)金,额度不低于300万元。申请备案时,有不少于2家创客企业(含毕业企业)获得投资,每家投资金额不低于5万元。
富阳区、临安区、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等区、县(市)(以下简称西部地区)的众创空间,申请备案时,有不少于1家创客企业(含毕业企业)获得投资,每家投资金额不低于5万元。
5、拥有至少3名具备创业投资或创业服务等相关业务经验的管理人员,集聚至少5名创业导师,每年举办不少于10场次的创业大赛、创业沙龙、项目路演、创业教育等创新创业活动。
2.创客企业(项目)应符合下列条件:
1、创客企业(项目)是指以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为特征或从事软件开发、硬件研发、创意设计的初创企业或项目。
2、创客企业应当是在本市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地址需在众创空间地址内,入驻时注册时间一般不超过6个月。创客企业(项目)在众创空间内培育时间一般不超过24个月。生物医药、集成电路等特殊行业可适当放宽入驻时间、孵化时间。
3、支持西部地区在城区建立“飞地”众创空间,对注册在西部地区众创空间而实际办公地址在“飞地”的企业,经当地科技管理部门确认且符合在孵条件的,可作为西部地区众创空间的创客企业(项目)。
三、申报程序
市级备案众创空间的申报采用常年受理、分批备案的方式进行。2022年度分两批备案。申报单位按以下流程申报。区经科局负责本区内杭州市备案众创空间的受理审核、备案推荐,组织专家对申报机构实地核查、综合评审等。现将相关申报事项解释如下:
(一)入库登记
各申报单位在申报前需要通过杭州市科技局的“天堂e创”(网址:
http://sti.kj.hangzhou.gov.cn:81/technology-brain-web/demo/homePage)进行入库登记,选择法人登录(如无浙江政务服务网账号请先注册),登录成功后,返回“天堂e创”首页,依次点击“办事大厅”-“要申报”-“平台载体”-“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入库登记”-“业务办理”,按步骤完成地址和在孵企业备案登记,并根据要求上传相关佐证材料。也可以登录“天堂e创”首页后,搜索“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入库登记”进行业务办理。为避免影响后续申报,入库登记环节完成后请及时联系区经科局进行审核。
(二)申报
地址和在孵企业备案登记经区经科局初审、市科技局复核通过后,各申报单位进入“天堂e创”首页,依次点击“办事大厅”-“ 要申报”-“平台载体”-“市级众创空间备案”-“业务申报”,跳转至杭州市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选择法人登录,登录成功后进入首页,点击“市认定类”-“杭州市众创空间备案”申报系统进行在线申报,按要求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并上传签字盖章的承诺书扫描件。(网申截止时间:2022年第一批为5月26日、第二批为10月26日)。
(三)纸质资料提交
申报单位在确认填报信息准确无误并经区经科初审通过后,可使用A4纸张打印系统生成的申报书,并同相关附件合并胶装成册,书脊标注申报单位名称,首页要求签字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在申报材料加盖骑缝章。不同类型的附件材料之间用标记隔开,并注明附件名称。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于5月27日前送达区经科局企培科(临平区河南埭路32号201室)。
(四)实地走访
区经科局将统一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实地走访,相关细节将于网申结束后另行通知。
(五)答辩
答辩采用专家评审会的形式,将由区经科局统一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申报单位以PPT进行汇报,PPT无固定格式,可结合市级众创空间的认定条件予以展示,并重点突出自身的亮点和特色。
四、其他事项
(一)各申报单位要恪守科研诚信,对提供的申报资料和填报的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二)拟申报市级众创空间的单位自运营开始时即可在“天堂e创”上进行入库登记,运营单位无论是否通过市级以上众创空间备案,经运营单位申请、属地科技管理部门审核达到上线标准后,就可以在“天堂e创”平台上线展示、开展相关活动,并作为申报市级以上备案众创空间的重要依据。
(三)联系方式
区经科局企培科:0571-89163822
网络技术咨询:0571-87054113
来源:临平经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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