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2-09-23 来源:

各有关企业:

  为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全要素、全产业链、全价值链深度融合,加快制造业技术、模式、业态等创新和应用,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一) 工信部相关试点示范

1. 工信部组织开展的试点示范包括“数字领航”企业、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特色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等方向(点击“阅读原文”可查看具体要求及下载申报书)。

2. “数字领航”企业方向申报主体为近5年入选工信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领域相关试点示范的制造企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智能制造试点示范等,不接受联合体申报;特色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方向的申报主体,需已入选国家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省级工业互联网创建平台或重点平台。

3. 已列入前期同类试点示范的项目或仍在示范期的项目不可重复申报“数字领航”企业方向不受此限制),未建或在建项目不可申报。中德智能制造合作方向不接收仅购买产品但未进行实质性合作的项目。

(二) 省级相关试点示范

1. 聚焦“数字领航”企业方向,遴选发布一批省级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主体为近5年入选省经信厅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领域相关试点示范的制造企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省级工业互联网创建平台或重点平台、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未来工厂、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等,不接受联合体申报。(使用与工信部相同模板申报书,“数字领航”企业方向)

2. 申报工信部“数字领航”企业方向试点示范的企业,可同时申报省级试点示范。

二、组织程序

  请意向申报单位请于2022年8月22日(周一)下班前报送相关材料,纸质版项目申报书一式四份,同时申报工信部和省级“数字领航”企业方向的,一式六份)递交至区经科局数智科,电子版请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方式

☎ 临平区经科局数智科:沈遨 18968082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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