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浙江省制造业“云上企业”的通知
2022-10-28 来源:

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关于培育发展制造业“云上企业”促进数字化转型的实施意见》(浙数办〔2021〕12号),加快培育制造业“云上企业”,分级打造市县两级制造业“云上企业”培育库,助力全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省经信厅组织评选浙江省第二批制造业“云上企业”,并同期开展市县级制造业“云上企业”培育库遴选,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01

基本定义

制造业“云上企业”是指以数字基础设施云化部署为前提,全面云化构建核心业务系统,以数据资源为关键要素,打造企业内外部、产业链上下游的云上数字化协同生态,不断提高资源要素配置效率和生产管理智能化水平,从而实现竞争力、发展质量和效益显著提升的制造业企业。

  制造业“云上企业”培育分设3个层级,即省级制造业“云上企业”、市级制造业“云上企业”培育库、区县级制造业“云上企业”培育库

  根据《浙江省制造业“云上企业”分级评价标准》,三个层级的基本认定条件如下图所示:

02

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须注册在浙江省境内,经营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符合《浙江省制造业“云上企业”分级评价标准》基本条件;对为其提供云计算产品和服务的云服务商不作注册地限制。

(二)企业有较好的信息化基础,已在生产、经营、管理中开展基础设施类、管理类或业务类上云应用,应用的云计算产品、服务或解决方案技术先进实用,云上数字化协同初步实现。

(三)企业已形成用云增效的成功案例,达到较深的云应用程度,形成较好的云应用效益,对提升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水平,提升“互联网+”业务发展能力,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具有明显促进作用,具备行业示范引领效应和可复制推广价值。

(四)省级制造业“云上企业”从市级制造业“云上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中遴选产生,市级制造业“云上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从区县级制造业“云上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中遴选产生,不得跨级申报。浙江省第一批制造业“云上企业”无须再次申报。

03

评选程序

1.企业填报

拟申报企业要认真组织开展用云水平评估,于11月1日下班前完成线上填报工作。

线上申报系统链接:

https://xzz.jxt.zj.gov.cn/webPcXzz/web/declaration/list

2.区级部门审核

区经科局于11月10日前完成区县级制造业“云上企业”培育库遴选(含资料初审、组织专家评审、主管部门评分、复审入库等步骤),并推荐市级制造业“云上企业”培育库参评企业。

3.市级部门审核

市经信局于11月20日前完成市级制造业“云上企业”培育库遴选(含资料初审、组织专家评审、主管部门评分、复审入库等步骤),并推荐省级制造业“云上企业”参评企业。

4.省级部门审核

省经信厅组织省级制造业“云上企业”遴选,审核确定浙江省第二批制造业“云上企业”初选名单,在门户网站上公示,对公示反映的问题组织调查核实,确认无误后正式公布遴选结果。

04

相关事项

1.企业填报要求

请申报企业根据《浙江省制造业“云上企业”分级评价标准》(详见附件),通过系统上报各类申报材料,申报企业对填报内容和数据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或内容、数据失实的,经信部门将终止其申报。

2.认定奖励相关

根据我区“产业99条”相关政策,通过省级制造业“云上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8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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