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经营场地补贴申请条件的对象必须每年申请一次,采取“先租后补”的方式,每次申请房租补贴不超过12个月,可连续申请享受3年房租补贴。
2.自申请经营场地补贴之日起三年内,中途发生地址变更的,到变更后所在区申请;如果发生法人变更的,变更后的法人不符合申请条件,终止享受补贴政策,如果变更后仍符合申请条件,则享受原申请企业剩余年限的补贴。每个法人只能申请一次,同一大学生创办多家企业的,只能有1家企业享受房租补贴。
3.政府自建的市级大学生创业园可提供免费经营场地,享受免费经营场地的大创企业不得再申请房租补贴,其它市级大学生创业园可采取“先缴后补”方式。已享受过其它类型场地优惠政策的不得再重复申请。大学生创业经营场所属于其直系亲属所有的,不得享受营场地补贴。
4.创业者要诚实守信,填报和上传的资料必须完整,申报信息必须真实。有提供虚假资料、重复获取本扶持资金等骗取资金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列入失信者名单,对已拨付的扶持资金予以追回,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申请资助的大学生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完成网上申报,逾期将不再受理。